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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议员倒插国旗案29日宣判 在北大时自称中国人

※发布时间:2017-9-16 9:08:4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海外网9月16日电 立议员、“热血”郑松泰被控“国旗罪”及“区旗罪”,案件完成结案陈词,法庭将案件押后至本月29日裁决,郑松泰获准。

  据文汇网15日消息,裁判官郑念慈表示,本案关键的分歧,在于是否要实质弄污或损毁国旗和区旗,假如法庭接纳毋须有实质行为去弄污或损毁国旗和区旗,之后就要考虑有关行为是否国旗和区旗。对于辩方说,当时立正值流会,郑松泰的行为是吸引其他议会返回议事厅,裁判官反问,如果打人去吸引人都可以,又说如果有人因为肚饿去偷窃,法庭不能只考虑其目的。

  去年10月19日,首次宣誓时作出辱国举动的两名候任议员,获立准许再次宣誓,期间郑松泰径自离座走到建制派议员的座位上,将摆放在枱头的国旗和区旗拔出再倒插,随后其被控国旗、区旗罪。9月7日,被控国旗及区旗两罪的立议员郑松泰,在东区法院被裁定国旗区旗罪表证成立。案件15日进行结案陈词,控方指被告这一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及的。

  据港媒爆料,极为的是,郑松泰2005年在大学修读博士学位时接受采访,曾“我是中国人,我流的是中国人的血。”几年过去,:“爱国男”变成为辱国辱港,郑松泰变脸着实让人目瞪口呆。

  据海外网了解,根据国旗法及区旗法,任何人公开及故意焚烧、毁损、涂划、、等方式国旗、国徽、区旗及区徽,即属犯罪,一经,最高可判罚款5万港元及三年。而《基本法》,立议员因刑事罪被判监一个月以上,并经立在席议员的三分二多数通过,即可解除其职务,故郑松泰有可能议席不保。(综编/海外网 侯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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