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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5-14 5:22:1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人民关于印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凡列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示范和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高校,可在本省(区)实行单独招生试点。教育部批准我院从2011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单独招生试点,今年我院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

  1.请考生于4月2日---9日(工作日每天8:00-20:00,公共假期不报名)登陆滨州职业学院招生网(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于4月12日---14日打印《滨州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及准考证。

  退役士兵参加单独招生报名,首先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开具《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于3月27—29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8:00)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资格确认无误后再于4月2日—9日参加单独招生报名。

  2.请考生于4月13日8:00---18:00携带以下证件按准考证安排考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A4纸格式)。

  ④签订承诺书:“凡已被各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士兵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本人已知晓此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1.考试内容分为综合考试及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综合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所有考生使用同份试题,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15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采取分专业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兴趣及专业基本知识及能力情况,每位考生测试时间5分钟,分值为150分。

  1.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教育招生审核的录取体制。首先按照参加考试总人数的80%划定笔试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各科类、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 “专业清”录取原则,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录取组根据考生的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

  3.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及以上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4.预录考生名单报教育招生,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依据教育部、教育厅,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考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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